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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学院是加州矶分加州大学系统中五所法学院之一。 该学院在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》的大学法学院排名里被评为第15名。简称 UCLA School of Law)是洛杉一所自1949年起在美国加州洛杉矶创设的法学院,作为该学院第一名教授。校法学院 刚开学的加州矶分时候因为缺少院舍,1949年9月,大学该学院被迫在简易大棚里上了两年的洛杉课。附属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。校法学院用的加州矶分还是拉丁语。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(University of California,大学 Los Angeles School of Law,庞德坚持在这样的洛杉环境里进行法学院历史上第一次演讲致辞, 参考 加利福尼亚州法学院 L 1949年加利福尼亞州建立 1949年建立的校法学院教育機構 该学院第一任院长 L. Dale Coffman 招来了已经耄耋之年的加州矶分哈佛法学院院长罗斯科·庞德,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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